星空体育APP下载平台我国的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是海关海关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共利益,依法在边境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在进出口贸易中都可以获得海关保护。这种保护并不如企业想象中的复杂,在海关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从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就能办理完毕,每一项海关备案只需花费人民币800元,这对于在国际市场上深受假冒伪劣困绕的企业,尤其是产品出口型企业来说,无疑是靠举手之劳,就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内,为自己的产品上一个长命的保险。
知识产权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专有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向海关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权利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如授权许可使用情况)、侵权嫌疑单位、有关图片和照片等信息,海关总署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即完成了海关备案手续。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颁发《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7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法律保护期届满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事先向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可以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还可以对那些过去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警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时到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时,根据备案情况确定货物是否有侵权嫌疑,在海关总署备案后,备案数据将被传送到全国各海关,从而可以在全国的边境上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境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提交合法使用人名单、申请人授权实施有关专利以及进出口有关商品的企业名单、合法或侵权商品以及包装式样的照片或图片、侵权嫌疑人情况、申请人已掌握的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名单、侵权商品的特征以及获得的初步证据。如权利人和侵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纠纷或者诉讼的情况。申请人可以书面陈述或者提供有关状、答辩状、撤销或者宣告权利无效的申请书、答辩书等文件。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与进口货物到岸价格或者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等值的担保金。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未雨绸缪,在未发现侵权产品时,可以单独申请海关备案;以后发现侵权产品进出口是,可以再申请海关保护。在海关备案后,海关还可以自动给予保护。在这种方式下,权利人可以先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在海关总署批准备案申请,并获得海关总署颁发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证书》后,再向进出境地海关申请海关保护,扣留侵权品。
例如,“TOYOTA、“NISSAN”两商标在海关进行备案后,某海关依法扣留了一批涉嫌侵犯已在海关进行备案的“TOYOTA”、“NISSAN”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这批货物是某实业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尼日利亚的一批汽车配件,其中有69箱雨刮器上标有“TOYOTA”商标、100箱雨刮器上标有“NISSAN”商标,涉嫌侵犯权利人商标专用权。
(2)海关保护和海关备案同时进行如权利人未在海关备案,而临时发现了侵权行为时,当机立断也为时不晚,可以立即同时申请海关备案和海关保护。权利人在向海关总署递交海关保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海关备案申请书,海关保护和海关备案程序就可以同时启动。这样,可以在时间上争取优势,及时防止侵权品的进出关和进一步地流入市场。海关总署收到申请后,会指令进出境地海关采取保护措施,扣留有关侵权品,并且将有关文书送达侵权人,指令其于7日内陈述意见,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进出境地海关将处理有关侵权品,如没收、变卖等。
传统的要素禀赋理论(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简称H-O理论)认为两国之间若存在要素禀赋差异,则两国之间就将展开贸易。但应该看到20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知识因素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因此知识禀赋也已经深刻地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即使是H-O理论也已重视知识的作用。知识禀赋正在不断的影响着国际贸易的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的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如今贸易商品结构是以高技术产品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比重逐步上升为总体特征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对于初级产品贸易,制成品贸易在世界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总体是上升的。从二战后国际贸易中工业制成品的增长快于初级产品,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一改战前初级产品占主要地位的局面,制成品贸易比重不断上升直至到1953年开始超过初级产品的贸易比重。表1比较了2008年农业产品、矿藏及能源产品和制成品出口额及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
由上表可知世界贸易中制成品的出口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产品出口,而且已经远远超过了初级产品的出口。
二是在国际贸易中,高附加值与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在世界主要货物出口中具有重要地位。2006年世界主要货物出口占全部货物出口的比重大于1%的货物中除了部分能源性产品外,包含了许多高科技产品,比如航空器及有关设备、电脑设备等,还有许多高附加值产品比如电讯设备及零件、药品、电动机械及器具等。
三是商品贸易发展的同时国际服务贸易也在迅速发展。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为710亿美元,而1999年则高达13400亿美元,29年间增长了17.8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0.7%,不仅高于同期世界GDP的平均增长率,而且高于同期世界商品贸易出口额的年平均增长率。并且进入21世纪以后,服务贸易的出口还有不断增加之势。由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数据可知在2008年的世界贸易出口额中,世界贸易商业服务为37800万亿美元,进口额为34900万亿美元,而同年世界货物出口额为153300万亿美元,可见虽然现今货物贸易仍然是国际贸易活动的主流,但服务贸易已经在迅猛的发展而且速度将越来越快。
四是以高技术产品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正在迅速扩大,并且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也在不断增加,同时也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也是各国经济的未来支柱和活力源泉,因此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的增长相当迅速。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为例,表2列举了2005及2006年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总额,可见电子信息产业的增长相当迅猛。
五是绿色产品的出现优化了国际贸易结构。这表现在现今出口的产品中那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危害极少或无害,资源利用率高,能耗低的产品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的对出口产品环保性做出要求。
知识经济,对我国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要看清方向,找到突破口,加快产业升级,改变我国贸易结构,促进对外贸易产品的高级化,才能够在国际外贸竞争中取得更大优势。
[1]陈丹宇.知识要素与H-O贸易理论的拓展明.国际贸易问题.2003(7).
保罗克鲁格曼,毛瑞斯奥博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我国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对全球化的认识不足,并且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存在许多冲突和矛盾。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希望可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以期对中小企业资金和技术的引进起到积极作用。
总的来看,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所以在当今的国际贸易利益分配格局中,两极分化的现象比较明显,即形成了“中心—化”趋势。
中心,指发达国家在贸易中的主体地位更加牢固,约4/5 的国际技术贸易利益为发达国家所享有,而在这其中,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份额更加集中;而与此相对应,发展中国家在国家技术贸易中所得利益的份额只有1/5左右,被更加边缘化和化。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设置大量的技术壁垒,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了诸多限制,同时,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实力和意识的缺陷,对自身的技术和创新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这两方面共同导致国际贸易中利益分配两极化日趋严重。要改变现在这种不对称、不均衡的局面,发展中国家必须从自身做起,积极应对当前国家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身贸易的长期、健康发展。
1.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比增大。随着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及其保护逐渐渗透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领域。20 世纪70年代,贸易领域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逐渐增多。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世界知识产权的贸易额1998 年到2008 年从380 多亿元增长到3 000 多亿元,10 年的时间内增长了近10 倍。可见知识产权的服务和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加大。
2.知识产权保护在各国对外贸易中占比较大。知识产权及保护问题最早是在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中应用的。发达国家较快的经济产业发展速度,使其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发达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除了应用到贸易政策中,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国内外的保护力度。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于知识产权在国家贸易政策中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弱。发展中国家由于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跟发达国家的差距大,在自由竞争中其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竞争就相对较弱。而且如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成本就会提高,加大了生产经营对经济的需求。但是经济全球化也促使发展中国家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开始在国内以及对外贸易政策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占比增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在国家贸易中也凸显出很多问题,发达国家为了利用知识产权来争夺市场,提出将知识产权纳入WTO体系中。WTO体系中对知识产权设定了一个最低的标准,协议中还规定成员国之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低于这个最低标准。并且还禁止各成员国对对方条款做出任何的保留。该协议的出台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它也成为世界各国间处理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处理国际纠纷的一个主要依据。
1.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的正常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据一项消费调查显示,目前全球的假冒伪劣、侵权商品的数量在逐年增加,累积价值超过6 000 亿美元,这占到了世界贸易总额的7%。假冒伪劣、侵权商品已经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政府的管理、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的安全。因此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建立和维护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2.易于形成贸易壁垒并增加贸易争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形成一个壁垒,主要表现为贸易“内部化”、特别立法以及边境措施和临时措施的滥用,这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市场受到大幅限制。国家、地区之间对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产生的争议,会随着知识产权贸易的增长不断增加。数据显示,从2005 年1月1日起,到2010 年12 月31 日止,就有超过500 件需要世界贸易组织需要进行磋商解决的案件。而且30%比例的案件都与国家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有联系。
3.有助于增加知识产权贸易与中间品贸易量。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有利于增强敏感产品以及中间产品的贸易。敏感产品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在产品中特别重要以及技术易被模仿的产品;知识产权中间品是指用于生产其他商品和服务的产品。而且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促进知识产权贸易的进行。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以一种独立的形式出现,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与技术贸易有直接关系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要想促进发达国家中间品的出口,发展中国家就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我国自从1982 年制定《商标法》以来,逐步利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但是目前由于应用不广泛,大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目前来看,我国许多企业都不知如何应用知识产权保护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不用说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2.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和专业人才不足。虽然国家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但是有关部门的监督实施力度还远远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为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部门较多,并且各自为政、各自管理。但是,由于这些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渠道,信息流通并不十分流畅,导致企业遇到困难不知该向谁求助。并且目前我国没有相应的师资力量以及教育培训课程,因此缺乏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的人才。除此之外,我国也缺少专业的研究法律技术的司法人才。这些人才的缺失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维护构成了障碍。
3.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且惩罚力度不够。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已经逐步得到抑制,但是在信息落后的地区或者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发。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对于这些现象规定的赔偿额较低,对企业和个人难以起到威慑作用。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成熟和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逐渐被接受,这些现象应该会逐渐有所改善。
4.专利保护结构不合理。我国目前的专利申请主要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三个类别,这其中最能够代表专利的质量和水平的是发明。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专利申请的数量中却是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所占的比例最高,基本能达到40%左右,发明创造所占的比例最少,仅有27%。一些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结构中,所占比例最少的是实用新型方面的专利,不到2%,所占比例最多的则是发明创造。
1.确立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政府应当制定适应我国特点和科技发展水平的、符合国际规则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从媒体宣传、管理机构、政策协调、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司法实践等做好各方面的基础工作。并将其与人才战略、国际竞争、科技战略、可持续发展、产业政策等紧密结合。
2.制定有效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战略。自从加入WTO 后,我国大多数企业遭遇到了更多的知识产权壁垒,由于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市场的开拓和贸易利益。国家强调科技兴贸的重要性,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并参照国内外标准体系进行建设;其次,政府要站在企业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多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性的问题;再次,政府也要为国内相关的科研情况提供一定的支持和帮助,使国内企业能充分了解到和本行业相关的专利研发情况。
3.提高知识产权存量以提升产品与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尤其是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方面,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比较明显。从专利数量来看,我国是专利大国,但不是专利强国,我国在关键技术、核心、共性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商标、版权方面的竞争力不够强大。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已居发展中国家之首,进出口贸易额也已位居世界第三,但我国拥有的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核心技术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比重都比较低,并且出口产品的盈利率均不高。因此国家必须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创造自主品牌,提升出口商品的技术水平来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
4.平衡进口和知识产权保护两方面因素。我国《专利法》第11 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申请人被授予专利后,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这条规定排除了平行进口,赋予专利进口权,基本符合各国通行做法。2001 年修订《著作权法》以后,相关条文虽然有许多变化,但是仍没有对“平行进口”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著作权法》第10 条列举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其中没有涉及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进口其作品的问题;《著作权法》第46 条没有关于进口权的规定,仅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所包括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范围。因此,我国法律对于版权的“平行进口”规定仍属空白。
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权衡平行进口的两方面因素,总体上应该许可平行进口,主要原因在于: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贸易,平行进口符合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不能因为禁止平行进口将其拒绝于货物贸易之外,更不能有悖于国际贸易规则。我国市场在全世界范围内属于低价位市场,平行进口刚好可以符合整个企业的贸易利益。总体来讲,由于低价位市场的影响,我国的综合贸易量在全球范围内是有较大优势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提倡平行进口,这样可以把在平行进口过程中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允许默认许可的例外有利于引进技术。跟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技术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目前世界正处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阶段,我国处于强化自主专利发展的时期,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具有较大的优势。除此之外,国家采取平行进口,即指可以允许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在产品市场之外作出决定,这样就能吸引国外优秀技术来提升我国的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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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因此,知识产权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垄断产品所带来的利益,这与目前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自由流通的要求是相矛盾的。平行进口作为这个矛盾的典型问题,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越来越受到各国家和地区的关注。在知识产权贸易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作为贸易大国的中国,应当重视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问题。与此同时,应当对平行进口进行准确定位,通过国内立法的完善,来应对所面临的平行进口问题。本文在分析平行进口的不同原则以及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平行进口的规定的基础上,研究中国应如何对待平行进口问题。
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指某一特定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版权)在一国已经获得法律保护,但该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从另一国购得该知识产权人或经过其同意制造或复制、发行或销售的相同正宗商品(非假冒伪劣商品),输人该进口国投放于市场的行为。简单说,平行进口就是一国的进口商未经本国知识产权人的许可而将国外合法销售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产品进口到本国进行销售的行为。
关于平行进口的侵权与否,理论界有很大的分歧,各国之间也存在很大的不一致。《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等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重要国际公约对平行进口问题都未做出确定性的规定,主要是采取了不置可否的态度。因此,各国都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和贸易政策出发,对平行进口持有各自不同的态度。有的国家认为平行进口侵犯了知识产权而予以禁止;有的国家则认为没有侵犯知识产权而允许平行进口。对于平行进口问题产生的这种争议,主要归结为两种理论的对抗,即知识产权权利穷竭原则和地域性原则之间的冲突。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地域性原则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国际贸易的一体化和自由化的发展,权利穷竭原则的价值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为各国所重视。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用尽原则。是指经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的人许可而生产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对它的控制权,其权利被认为用尽。只要平行进口人通过合法的程序,在合法的市场中支付合理的对价后买到了知识产权产品,并没有将该产品改造、冒充其他商品或仿造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口人就能将自己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该知识产权产品进行任意使用、转卖和处置。在专利和商标领域主要指销售权一次用尽;在版权领域指的是经济权利中的发行权一次用尽,就是说,对于经过版权人许可而投放市场的一批享有版权的作品复制品,版权人无权再控制它们的进一步转销、分销活动。权利穷竭原则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限制知识产权的权利扩大化,防止知识产权人滥用权利,在知识产权贸易中阻碍货物的自由流通,最终破坏国际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可以说,权利穷竭原则并不是对知识产权的限制,而是对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与贸易权的平衡。如果知识产权人第一次在市场上将货物卖出后,其知识产权仍然依附于其产品中,知识产权人就能够凭借知识产权一直控制已经丧失所有权产品的销售和转售。这样不仅不利于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自由流通,而且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所有权的进口方无法完整地行使其所有权中的处分权。因此,支持平行进口的国家将权利穷竭原则作为其理论基础,认为平行进口不构成侵权,从而允许国际上平行进口贸易的发展。
地域性原则是指依据不同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是相互独立的,不依赖于其他国家的法律。虽然国际贸易中各国通过互相签订的协议和公约来保护知识产权,但一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依据和方法完全取决于该国的本国法。根据这一原理,一件产品根据一国的知识产权法取得了知识产权后,通过贸易卖到了其他国家并不导致该产品知识产权的必然丧失,原知识产权仍然依附在产品上,仍受到出口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如果第三方在合法取得销售权的国家购买到了知识产权产品,但未经知识产权人的同意将产品进口到本国销售的话,由于该国的知识产权仍然依附于该产品中,所以第三方的平行进口行为构成知识产权的侵犯。
美国《专利法》271条就有规定,专利权人有权享有依法要求禁止专利产品进口的权利。在美国任何人未经其同意而在美国国内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发明即构成专利侵权。美国1930年《关税法》规定禁止外国厂商制造同样商标商品的平行进口,除非(1)平行进口得到美国权利人书面同意;(2)外国制造商与美国权利人存在从属关系,但1990年修改的《关税法》将此“附属例外”原则替代为“标签例外”原则,即规定如果进口的商标产品与国内相同商标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要求在产品的商标附近加贴显著清晰的标签。通过此规定,可以使国内商标产品与进口商标产品相区分,从而避免国内商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受到平行进口商标产品的影响。美国1976年《版权法》602条规定禁止一切未经版权人许可的进动,但以下三种情况例外:(1)经国家或国家代表机构特别准许而进口;(2)为私人使用而不为销售进口;(3)仅为教学、宗教等目的进口极为有限的份数。
从以上规定来看,美国对平行进口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但也不是完全禁止,而是在不损害国内知识产权人商誉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允许平行进口。虽然在国际贸易中美国一直主张贸易自由化,但作为知识产权大国,其在国际知识产权贸易领域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和知识产权产品的独占地位,对平行进口进行了严格限制。
在欧盟,经济自由是共同体层面追求的重要价值,也是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欧盟的前身)整体利益所在仁’〕,因此,欧共体市场建立的目的就是能够使产品在各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虽然欧洲各国之间有关贸易的法律制度和价值追求有很大差异,但各国在欧共体市场内的贸易活动中都要遵循《欧洲共同体条约》所追求的价值和规定。《欧洲共同体条约》第30条规定:为保护工业和商业财产,允许对货物的自由转移施加限制,但该保护不能成为武断歧视和变相限制成员国间贸易的手段。由此来看,共同条约要求欧盟内部应保证产品的自由流通。一件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商品由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指定的销售商投人到欧共体市场后,知识产权人就丧失了对该商品的控制,无论商品在欧盟市场内怎样流通,权利人无权干涉。因此,欧盟对平行进口采取的是内部权利穷竭原则,即在欧洲共同体市场内部的贸易中允许平行进口。
日本在1997年通过日本最高法院维持东京高等法院对“BBS铝制车轮案”的判决确立了平行进口的合法性。该案中BBS公司作为一家德国公司,在德国和日本都就其汽车车轮取得了专利权。但日本一家公司进口了BBS在德国生产制造的汽车车轮并出售给另一家日本公司,因此两家公司遭到BBS公司在日本的和侵权赔偿要求。日本最高法院在判决该案时认为,考虑到公共利益和专利权人利益的平衡,买方得到产品后即获得了自由使用和再销售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受专利权的限制。除非合同中明文规定或在产品中注明了专利权人所要限制销售的地区,否则视为专利权人默示授予买主在日本自由处置专利产品的权利。
以上美欧亚三个代表性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平行进口所持的态度都各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美日欧都是从本国利益出发,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对待平行进口问题,才会出现以上的差异。具体来看,美国禁止平行进口,是因为平行进口会对知识产权商在美国国内已形成垄断的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国内市场混乱,并不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而禁止平行进口。欧盟在欧共体市场内部允许平行进口也主要考虑的是欧盟自身的贸易发展。在欧盟内部允许平行进口可以使知识产权产品在欧盟国家中自由流通,这不仅有利于欧共体市场的贸易发展,也有利于欧盟内部知识产权的广泛交流,总体上有利于欧盟的发展。表面上看,日本允许平行进口是为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但从实质上看,主要是因为平行进口有利于满足国内的公共利益,因此,日本允许平行进口也是从国内利益出发考虑的。总体来看,上述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待平行进口问题,主要还是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哪种措施更有利于国内发展就选择哪种措施。
作为一个贸易大国,中国在今后的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活动中,必然要面对有关平行进口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原因是,通过平行进口可以大量进口国外知识产权产品,这对国内的进口商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诱惑,也是一种引进先进技术的重要手段。如果对平行进口问题在法律上不作明确规定,在今后的国际知识产权贸易中,必然会受到来自各国知识产权人的侵权之诉,导致进口商不再敢轻易进口国外的知识产权产品,这势必会阻碍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以,在中国是否允许平行进口的问题上,有必要在观点上进行统一,以便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从权利的性质来看,知识产权是一种垄断权,法律通过授予知识产权给予权利人一种利益上的垄断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件产品被一国赋予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伞,那么这种保护应该是绝对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将该保护伞拿掉,从而侵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存在于产品流通的任何环节。但如果只顾满足权利人行使垄断权的话,产品的流通范围会被权利人牢牢地控制着,产品无法在国际贸易中自由流通。这样一来,在平行进口中一味保护知识产权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产品流通范围缩小,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受到阻碍,最终影响技术文化的广泛传播与交流。权利穷竭原则的直接特征就是消除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而给商品的自由流通带来的阻碍。知识产权的专有行使,在国际贸易中不能阻碍产品的自由流通,也不能剥夺产品所有人的处分权利。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销售之后,知识产权产品的合法利益已经得到了实现,权利人没有再进行控制的理由,即对于产品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权利已经用尽。
可以说平行进口是一种合法的进口、销售行为,也是处置财物的正当行为,不能只为了保护某一权利而一概否定其他权利的行使。笔者认为,平行进口是适应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合理行为,平行进口商仅仅是利用了国际贸易中的便利条件,并没有什么过错,故不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而且各国也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平行进口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中国虽然在国际上申请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在逐年上升,但与发达国家与地区相比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还是有一定差距,对平行进口所涉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应当过于严格。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中国属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引进方,需要大量进口国外专利产品和国际知名商标产品来满足不断扩大的国内需求。虽然对知识产权应当予以保护,但保护的水平不能超过自己所承载的限度[})z6s。应当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领域都允许平行进口,从而有效利用这一贸易手段进口国外的知识产权商品,满足国内的消费需求,这不仅有利于防止制假卖假行为的泛滥,也能防止国外知识产权人利用其独家授权等形式来垄断中国市场。
平行进口是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问题,对平行进口进行立法不仅要考虑到知识产权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到贸易问题。
在知识产权领域,建议分别在《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增加平行进口不构成侵权的专门规定。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1 928.2亿美元,2008年增加到3 060.3亿美元,增长了58.7%。2009年受金融风暴的影响,服务贸易总额有所下降,为2885亿美元。之后的几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逐年上升,而且上升幅度较大。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为3645.3亿美元,2011-2012两年上升到4 000亿美元,之后一年一个台阶,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为7 130亿美元,比2010年增加了95.6%。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总额逐年呈上升状态,但服务贸易逆差逐年加大。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919.9亿美元,进口总额为1 008.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额为88.4亿美元。2007年,服务贸易逆差有所减少,为79亿美元。2008年以后服务贸易逆差缺口开始增加,到了2009年,服务贸易逆差为294亿美元,比2006年增加了233%。2010年贸易逆差有所减少,为221.1亿美元。从2011年开始,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差距逐渐拉大,2011年,服务贸易逆差为552.3亿美元,到了2014年增加到了1599.2亿美元,逆差增长幅度为190%。
2014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48615亿美元,中国出口额全世界排名第5,较2013年相比出口增长8%。据一项调查显示了2014年世界上排名前十的服务贸易国家,其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的4.6%,美国占全球的比重为14.1%,是我国的3倍,英国、德国、法国均高于中国。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竞争优势还不是很显著,
本文把服务业12个部门归纳为资源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知识密集型这三大类,分别对它们进出口额进行分析。其中,劳动密集型包括旅游业、运输服务业和其他商业;资本密集型包括通信服务、建筑服务;技术、知识密集型包括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
据统计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中资源劳动密集型出口额贡献最大,所占比例在2010-2014年这5年中都在60%左右。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额虽然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但所占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2011年资本密集型服务业出口额为164.5亿美元,到2013年下降到了123.3亿美元,2014年又上升到了172.2亿美元。资本密集型服务业贸易出口额占整个贸易出口额的比重呈直线%。技g、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无论在出口总额还是所占比例上都有上升趋势。2010年,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389.3亿美元,所占比例为22.9%,2014年上升到了762.4亿美元,比例上升为33.3%。
由此可见,我国资源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出口形式不为乐观,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较小。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处于良好发展趋势。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资源禀赋优越的部门和劳动密集型部门。出口仍然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为主,而进口则以技术、资本密集型服务为主。但现代新兴服务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量占的比重很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规模偏小,发展阶段不高。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合理,主要以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等主要利用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具有现代意义的资本、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通讯、保险、金融、计算机信息等部门对我国服务贸易的作用很弱,这与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变化趋势有很大的反差。
虽然我国近些年来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对规范管理服务贸易体制与合理竞争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特别的广,在很多领域还没有相关的比较健全的法律法规,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都比较抽象并且可操作性欠缺。同时我国的法律法规与国内的服务贸易需求与一些国际规律情况不符。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立法情况有待完善,难度较大所以我国对外服务贸易中经常遭到困难与损失。
面对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的现状,要努力调整贸易结构,大力发展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方面的服务,要加强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大对科研方面的投入,利用各种资金来源重点扶持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对外许可,加大成熟技术的对外宣传力度,开拓技术出口市场
人力资本是服务贸易尤其是现代服务贸易比较优势中的关键因素,应加大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和新兴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也要鼓励服务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服务业的自主创新,特别是技术密集型服务业最终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来形成自己的核心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在服务贸易中的竞争力,同时中国应该鼓励高技术服务业的积极参与发展国际市场的国际竞争,进一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能
一方面,把我国已有的立法加以完善,逐渐形成一个统一的并且健全的法律法规。针对缺少可行性、覆盖范围不全面、缺少很多细节等等的一些问题尽快弥补。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积极学习美国或欧盟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建立运行高速、法规完善、分工协调明确的政府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要加强监督方面的管理,发挥服务贸易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使行业资源得到整合并且提升整体形象。
[1]张美玲.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世界经济,2014.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人才需求条件随之提高。外贸从业人员不仅要掌握各种外贸知识和工具,还要熟悉外贸活动的各种实际操作。这一人才需求的变化要求高等院校作为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必须调整传统的培养方式,为社会输送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能快速胜任实际工作的应用型外贸专业人才。进出口贸易实务(也称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实施实验教学,对培养应用型外贸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1、进出口贸易实务操作性较强。进出口贸易实务专门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理论和实际业务,其内容涵盖了进出口业务各个环节的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方法及技能技巧,包括进行国际市场调研,做好交易前的准备;与国外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进行成本和价格核算;通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等环节完成交易磋商,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照约定的各项交易条款履行合同;解决订约和履约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问题。其中,英文商务信函是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沟通工具。因而,仅凭一些基本的理论知识是根本不能完成上述业务的,只有在进行了一定的操作训练之后,才能更加深刻地掌握这些基本理论,将理论变为实际业务操作能力。
2、进出口贸易实务综合性强。进出口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除涉及到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市场营销、外贸英电、国际金融、国际结算、国际商法等许多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外,还应具备电脑操作和电子商务的基本知识。例如,进行国际市场调研,掌握国际市场营销知识;建立业务关系,进行交易磋商时撰写各类信函,应掌握商务信函的写作原则、写作技巧等外贸英语函电知识;选择计价货币、工具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则涉及国际金融、国际结算等课程的知识。
1、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重知识传授、轻能力素质培养,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是存在于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中的问题之一。从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情况来看,表现为课时安排理论课多、实践少,周期短;教学模式课堂教授多、实验操作少;教学评价重考试、轻能力;学习过程重个体、轻协作。由于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难以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下,导致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生虽然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但却不能快速胜任实际工作,缺乏较好的协作和沟通能力,延长了适应工作岗位的磨合期。
2、“出口导向”主导教学内容。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内容往往以出口贸易为重,开设的实验内容也多是“出口导向”型的人机对话式的贸易环节模拟操作。学生只能按照预先设定的出易内容和交易环节,呆板地按照既定步骤完成一笔出口贸易实验操作。虽然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一笔交易的两个方面,但由于贸易角色和立场不同,贸易操作中却存在许多截然相反的做法。“出口导向”型的贸易模拟操作实验模式下,学生只能粗浅地完成理论的简单应用,对基本认识理论教学涉及到的一些基本概念、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各项交易条件和合同内容的规定方法以及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法律规则等有所消化,而不能自主地将所学的贸易知识灵活地、综合地应用于实验操作,无法以不同的贸易角色选择交易对象完成多笔个性化的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的全部操作过程,体验不到交易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风险性,难以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3、实验教学管理不到位。在教学改革的推动下,高等院校的实验教学环节有所加强,但仍然存在实验教学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有效的实验教学运行机制。例如,进出口贸易实务的实验课程体系不完整,实验内容更新慢,缺乏完善的实验教学考核评价机制和学生实验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实验教学的组织和管理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使实验教学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4、师资队伍不够完备。指导教师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作为实验指导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和教学经验,还应具备充分的国际贸易实际工作经验。目前,许多高校的教师都是直接从毕业生中引进的,没有参与过实际工作,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进出口贸易实务教学的教师中,也存在没有进出口业务工作经历,甚至从没有接触过真实的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提单等外贸单证的情况。既有实际外贸工作经验,又有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的缺乏,对教学效果的提高和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都会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
1、多层次实验教学体系的设计。教学活动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两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内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教师与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教学内容的安排,都应根据教学活动的不同阶段做相应的调整。依据上述原则,进出口贸易实务多层次实验教学体系的设计包含基础验证型实验,简单应用型实验和综合协作型实验三个不同层次。
2、实验课程体系的设置。按照上述实验课程体系的设计要求,为保证教学内容渐进式提升,进出口贸易实务多层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包括“进出口贸易实务”(理论基础)、“进出口业务实训”(简单应用)和“国际贸易综合实训”(综合应用)。进出口贸易实务以理论教学为主,穿插少量实验课时,以体验和理论验证为目标。进出口业务实训安排在理论教学之后的一个学期,实验内容以出口业务为主线,按照设定的交易内容和交易环节,模拟完成一笔出口业务个体实验,实现以交易环节为模块的理论知识简单应用。之后的国际贸易综合实训则以“角色扮演”为特点,由学生自主以不同的贸易角色选择交易对象,磋商订立合同,在相互协作下完成多笔内容各异的进口和出口业务的全部操作过程,以培养学生的沟通协作和综合应用能力为目标。最后,还可以通过组织进出口业务技能竞赛、校外毕业实习等方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多层次实验教学内容与组织。不同层次的进出口贸易实务实验教学要有不同的实验内容安排和教学组织。理论课程中的实验课时可以安排简单的模拟商务谈判、起草买卖合同、进出口成本核算或是大型案例分析讨论、外出参观等内容。通过分组、讨论、参观等方式,完成教师指导为主、学生自主为辅的实验教学过程。
进出口业务实训需要健全能够完成操作的软硬件设备,设定实验的内容(包括出易背景、交易内容和条件、出口业务环节等),必要的实验资料(如实验指导手册、交易的数据信息、单证样本等)。通过个体自主模拟完成出易的全过程,逐步完成单项知识点的简单应用,实现学生自主实验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教学过程。
综合实训则需要应用网络技术和适当的实验教学软件,由教师合理安排角色分工,下达实验任务,组织协调实验的进行。例如,根据需要把学生分成若干个组,每个组5~6人。不同的组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出口商、进口商、国内供货厂商、进、出口地银行、船务公司、商检机构、海关、保险公司等),要求完成至少3笔交易内容不同的进口和出口业务操作等。学生则依据实验任务和要求,要完全自主地扮演不同的贸易角色,完成内容不同的多笔交易。这一层次的实验必须通过学生之间的团队协作、沟通协调和综合应用才能完成,学生的主体性进一步加强,而教师在教学中主要起组织管理作用,其指导性地位再次下降。
4、多层次实验的考核方式。实验课的考核要侧重于学生的操作技能。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考核也以传统方式为主,可适当增加操作性试题的比重。进出口业务实训的考核应摒弃传统的考试方式,按照出易中关键程度和难度,将考核内容按照出口报价核算、贸易合同签订、信用证审核与修改、结汇单据制作等模块的操作结果综合评价,占课程考核的60%,平时成绩占40%。国际贸易综合实训针对学生扮演的不同角色,根据实验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进行综合考核。如出口商、工厂和进口商主要依照获得利润的多少来考核,出口地银行和进口地银行则按照完成工作的准确性来评判。另外,也可以按照模拟操作的具体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进行考核。
1、改进教学模式。进出口贸易实务多层次实验教学渐次地突出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改进了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原则得到高度体现,有利于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有利于师生双向沟通和学生潜能的发掘。
2、螺旋式提高学生能力。从基本理论的掌握到知识的简单应用,再到知识的综合应用,更加符合学习的基本规律。多层次实验教学通过理论学习、简单模拟、角色扮演等不同阶段的学习和实验,使学生能力螺旋式提升。学生对看似重复的学习内容在不同形式的教学方式下不仅增加了学习兴趣,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多种能力的提升。
3、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实验教学的重要保证。为保证多层次实验教学的进行,实验教师既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又要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既要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又要掌握教育规律,必须具备“双师”素质。
4、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多层次实验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手段,利用软件和网络技术使学生能够在仿真的国际商业环境中进行演练,切身体会进出易的全过程,亲自处理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体验交易的风险和乐趣。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易的操作技能,进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出口业务多层次实验教学是一种灵活性大、综合性强、互动性高、挖掘度深的教学活动,通过由浅入深地设置不同层次的实验内容,逐步进入到角色扮演这样一个仿真、活跃和个性化的进出口业务环境中,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被充分地调动起来,这样既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取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又可以使学生将所学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
[1]曾晓彬.试论经济管理类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07.1.
①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的计算公式为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世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出口总额,根据此公式计算得到表2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明显上升态势,说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从绝对数上看,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偏低,在2011年还没达到全球的5%。②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指的是一国某产品的出口额减去进口额的差再除以它们的和,当它大于零时,表示该国该产品的生产效率高于国际水平,反之则低于国际水平。由表3知,从2005年到2012年,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TC指数一直大于0,说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顺差。TC指数从2005年的0.0943上升到2012年的0.5847,八年期间增加了六倍左右,并且2009年到2010年的TC指数是这些年来上升最快的,2008年、2009年的贸易竞争优势指数是这些年来上升最少的。③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指的是从某一产业的比较优势中减去该产业进口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到该国该产业的真正比较优势,当它大于零时,表示该国该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反之则表明不具有比较优势。根据WTO网站相关数据整理所得,可以清晰的看到从2005年到2012年,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CA指数始终处于0以上,并且总体上表现为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加强。CA指数总体上呈现上升的状态,但却是不稳定上升,主要体现在2006年和2008年,这两年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来说是减小的。2008年之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CA指数上升的极快,但2011年后数值趋向于平稳。跟印度、爱尔兰等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进出口大国来说,我国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显示性竞争比较优势指数还是属于偏低的状态。由以上三个指数分析可以得出,现阶段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体上是处于上升阶段,并且是出口占到主导地位,实现了贸易顺差。MS指数,TC指数以及CA指数在2005年到2012年之间都处于大于零的阶段,并且总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这说明我国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在总体上不断提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发展很快,国际竞争力有较大幅度上升。同时也可以看到:各竞争力分析指标数值不断增加,但增长不稳定,波动较大,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负增长。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起步较晚。虽说这些年发展很迅猛,但相对于中国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贸易,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处于不成熟阶段,而且,从它进出口金额在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金额的占比来看,虽然每年增幅很大,但是绝对数值却较小。所以,要实现稳定快速发展,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2009年MS指数和TC指数这两个指标的增长幅度是最小的,这是因为2008年发生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得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减少。相对于全球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来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额缩水严重,导致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市场份额减小。可见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较易受外部因素影响。
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不稳定性和波折性较大,以及容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都表明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这一行业跟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贸易相比,属于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新兴行业,而我国最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一直以来密切关注的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这种行业的关注度很低。再加上它在中国起步较晚,政府关法律没有和它本身的发展完全同步,也缺乏金融、关税上的相关政策支持,导致一些企业无法走出国门,进入世界市场。同时相对于传统行业而言,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行业缺少相对应的人员储备。因此,提高我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首先,必须完善和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完善极其重要,是一个行业快速成长的基础,特别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这样一种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所以,中国应该以WTO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着重于建立并完善内容完备并且具有分明的层次性的有关于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跟国家政策,快速有效的保护本国知识密集型的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行业,为其相关的国际贸易活动的有效进行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持,为中国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必不可少的基础。其次,要加强计算机与信息服务贸易相关人员的人才培养。
【论文摘要】 本文从统计方法、政治、经济等方面全面分析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的原因,并就中国在解决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方面应有的对策给出了自己的学理思考。 【论文关键词】 美国 对华贸易 逆差 中美两国是位居世界前列的贸易大国,无论对中美双方来说,还是对世界贸易来说,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中美贸易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存在严重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即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按照美国的统计,2006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达到2326亿美元。即使按照中国的统计,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也达到1443亿美元。在中美政治关系稳定发展的今天,双方经贸关系的不平衡已经成为影响两国关系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试在分析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对这一问题的对策。 一、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的原因 在中美经贸关系中出现美国对华贸易较大逆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还有统计方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美国现有的统计方法夸大了其对华贸易逆差的程度。虽然美国对华贸易存在顺差,但实际上并不像美国宣称的那么严重。由上述数字可知,中美双方统计的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差别竟达到883亿美元。造成这一巨大差距的原因显然是统计方式不同所致。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各自的进出口价格统计不一致。目前中美两国对出口商品都采取离岸价统计,对进口商品都采取到岸价统计。由于商品从离岸到到岸存在运输费和保险费等,使到岸价的费用比离岸价的费用高出约10%。离岸价与到岸价的这一差异表现在中美经贸统计数据中就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进一步拉大。二是双方对中国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统计上认识不一致。中美贸易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以香港为主的转口贸易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如何统计两国贸易中的香港转口份额是评估中美贸易数据的重要因素。目前,中美双方对外贸易进口都是按照原产地原则,出口都是按照直接目的地原则进行统计的。按照这一方法,美国把中国出口美国商品在香港转口的增值都计算在中国对美出口范围之内,而经香港转口中国的商品则不列入对中国出口。中国按照多年来的惯例,一直把经香港出口的商品算作对港贸易,进口的美国商品算作从美进口。这种对转口贸易中进出口商品不同的统计方法,扩大了中国对美贸易的顺差。 2.美国出于政治考虑对华进行高科技出口的严格管制是其比较优势难以发挥,产生巨大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中美贸易的结构本身是互补的。中国相对于美国的主要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低廉,而美国相对于中国的最大优势在于其科研能力、技术及人力资本。如果双方都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比较优势,达到贸易平衡并非难事。比如只要美国卖给中国几座核电站设施、几艘勘探船、一些军事武器就是数百亿美元,美方的贸易逆差就可以马上缩小甚至转为顺差。可是美国由于政治上仍存在冷战思维,惧怕中国崛起对其构成挑战,自1989年就一直在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问题上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竭力推销的主要是小麦、转基因大豆等商品。2006年,中国对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661亿美元,同期从美国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只有224亿美元。显然,美国对中国贸易应有的比较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双方产品的优势互补没有充分得到体现,中国对美贸易出现较大顺差也就不足为怪。 3.东亚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中国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和对美贸易顺差的主要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东亚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把其经济体内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对欧美出口摩擦较大的商品加工组装工序转移到中国星空体育APP下载平台,形成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因此,亚太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中国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向中国转移产业的同时,也将其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贸易顺差转移给了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东南亚对美贸易顺差很大,占亚洲对美国贸易顺差的近90%。随着东南亚加工贸易的转移,东南亚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断减小,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则不断增大,产业转移引起的贸易顺差转移十分明显。 4.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投资加大了中美双边贸易不平衡的规模。我国政局的长期稳定,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低廉的劳动力,使得大量跨国公司把原本由本国生产或出口的商品及服务转移到其在华子公司进行生产,并将其 对美的出口也转移到中国统计中,从而扩大了中国对美的外贸顺差。而转移的顺差规模也随着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从改革开放伊始的几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6年的近700亿美元,占2006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5.8%,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规模排在全球各国的第四位,列发展中国家第一。同时,在华的外资企业对美的出口也远远大于进口,并且其对美的净出口额从1996年100多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800亿美元,占当年我国对美贸易顺差的近70%。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建厂再向美出口的形式,加大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的规模,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大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应对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对策 由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原因可知,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状况的产生责任不在于中国。但毕竟由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巨大和逐年增加已经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美国多次指责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力和压低人民币汇率是影响美国对华贸易的重要原因,并对中国施加压力。因此,在强调美国对中美贸易不平衡负有主要责任的同时,中国也应采取一些措施推动双方贸易向均衡化方向发展,既不给美国提供指责中国的口实,又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实现提高中国出口效益的同时,减少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发展速度很快,规模也很大,但从总体看仍是一种以数量扩展为主的增长方式,自主品牌建设薄弱,出口产品附加值低,主要利润为知识产权开发企业和品牌销售企业获得,我国的贸易利益较少。同时,外贸增长主要是依靠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粗放投入实现的,增长的效率和质量不高,增长的基础脆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对对美国市场冲击很大,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对中美贸易的长期发展不利。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建设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使我国传统制造业逐渐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走向中端,进而走向高端,换言之,必须从委托加工或制造的低层次作业方式,走向自行设计的高层次,逐渐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不断实现产业的升级换代,提高国际竞争力,也实现从产业结构国际分工的层次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 2.通过发展境外加工贸易,转移部分对美贸易顺差。我国对美贸易顺差的一部分是由于周边国家将其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对欧美出口摩擦较大商品的加工组装工序转移到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和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我们可以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对我国加工贸易投资的做法,在不对我国产业安全、出口、就业造成大的影响前提下,鼓励一部分企业把后续加工能力转移出去,带动中国加工设备和上游产品的出口,就近开拓市场,或利用当地配额直接向美国出口。加工贸易对外转移的重点是国内原材料、零部件供给率较高的产品,最后一道加工环节增值率较低的产品和国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对美被动配额出口产品。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同时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 3.开拓进口渠道,通过大订单的高科技产品进口平衡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拥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加工贸易。而美国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中国对其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电子技术等方面的产品具有广泛的需求。但由于美国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政策,使其对我国出口的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很低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因此,我国一方面要进一步发展与美国的政治关系,力促其放弃对中国出口的歧视性政策,鼓励其用实际行动构筑建设性伙伴关系;另一方面要做好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工作,通过这些企业施压使美国政府放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在美国现在已经允许出口的高科技产品领域,中国可以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大订单减弱双方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2006年,国务院副总理率领大型采购团访问美国,与美国达成162亿美元的采购协议。2007年,中国商务部代表团又与美国签署采购协议138个,总金额达到326亿美元。通过这些大订单的采购,既可以控制我国对美的贸易顺差规模,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又可以在外交谈判上获得主动,为我国外贸发展争取良好的国际空间。 4.适时稳妥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按照美国的说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过低是造成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的重要原因,中国应当使人民币升值。但从20世纪80年代日元升值在解决日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中的作用看,人民币升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 。不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改革也是必要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前几次的汇率改革对经济发展都产生了积极作用。当前,在人民币币值低估情况下,中国的出口企业即使出口低附加值产品也能卖得出去,卖出去后即使销售利润很低也能在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方面获得收益补偿。这样在全社会的生产要素和其他资源流动方面产生负面效应,造成低端产品消耗大量资源,而高附加值产品的潜在可用资源被挤占。因此,通过汇率制度改革,扩大人民币升值幅度,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也有利于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将一部分对美贸易顺差转移出去,降低不平衡的规模。我们要在不受外国左右的基础上,适时稳妥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 5.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减少美国在此问题上挑起争执。不可否认,我国在打击盗版音像资料,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一方面可以扩大对美知识产权的购买,增加对美的进口,减小中美贸易不平衡规模,另一方面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作用。在经济发展初期,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不利影响还不十分明显,反而可以低成本地发展加工工业。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加强自主创新的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行。通过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使科技创新得到应有的市场回报,将极大增强人们的科研创新热情,进而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结构,改变我国现有的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方式。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无论是在贯彻科学发展观上,还是减少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陈泰锋:中美贸易磨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贾怀勤: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综论[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中国商务部网站) (国家统计局网站) (美国商务部网站)
论文摘要:本文从统计方法、政治、经济等方面全面分析了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的原因,并就中国在解决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方面应有的对策给出了自己的学理思考。 论文关键词:美国 对华贸易 逆差 中美两国是位居世界前列的贸易大国,无论对中美双方来说,还是对世界贸易来说,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但中美贸易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存在严重的贸易不平衡问题,即美国对华贸易逆差问题。按照美国的统计,2006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达到2326亿美元。即使按照中国的统计,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也达到1443亿美元。在中美政治关系稳定发展的今天,双方经贸关系的不平衡已经成为影响两国关系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试在分析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应对这一问题的对策。 一、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的原因 在中美经贸关系中出现美国对华贸易较大逆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因素,还有统计方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星空体育APP下载平台。 1.美国现有的统计方法夸大了其对华贸易逆差的程度。虽然美国对华贸易存在顺差,但实际上并不像美国宣称的那么严重。由上述数字可知,中美双方统计的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差别竟达到883亿美元。造成这一巨大差距的原因显然是统计方式不同所致。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各自的进出口价格统计不一致。目前中美两国对出口商品都采取离岸价统计,对进口商品都采取到岸价统计。由于商品从离岸到到岸存在运输费和保险费等,使到岸价的费用比离岸价的费用高出约10%。离岸价与到岸价的这一差异表现在中美经贸统计数据中就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进一步拉大。二是双方对中国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统计上认识不一致。中美贸易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以香港为主的转口贸易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如何统计两国贸易中的香港转口份额是评估中美贸易数据的重要因素。目前,中美双方对外贸易进口都是按照原产地原则,出口都是按照直接目的地原则进行统计的。按照这一方法,美国把中国出口美国商品在香港转口的增值都计算在中国对美出口范围之内,而经香港转口中国的商品则不列入对中国出口。中国按照多年来的惯例,一直把经香港出口的商品算作对港贸易,进口的美国商品算作从美进口。这种对转口贸易中进出口商品不同的统计方法,扩大了中国对美贸易的顺差。 2.美国出于政治考虑对华进行高科技出口的严格管制是其比较优势难以发挥,产生巨大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中美贸易的结构本身是互补的。中国相对于美国的主要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力成本低廉,而美国相对于中国的最大优势在于其科研能力、技术及人力资本。如果双方都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比较优势,达到贸易平衡并非难事。比如只要美国卖给中国几座核电站设施、几艘勘探船、一些军事武器就是数百亿美元,美方的贸易逆差就可以马上缩小甚至转为顺差。可是美国由于政治上仍存在冷战思维,惧怕中国崛起对其构成挑战,自1989年就一直在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问题上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竭力推销的主要是小麦、转基因大豆等商品。2006年,中国对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661亿美元,同期从美国进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只有224亿美元。显然,美国对中国贸易应有的比较优势没有发挥出来,双方产品的优势互补没有充分得到体现,中国对美贸易出现较大顺差也就不足为怪。 3.东亚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中国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和对美贸易顺差的主要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东亚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把其经济体内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对欧美出口摩擦较大的商品加工组装工序转移到中国,形成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因此,亚太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使中国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向中国 转移产业的同时,也将其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贸易顺差转移给了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东南亚对美贸易顺差很大,占亚洲对美国贸易顺差的近90%。随着东南亚加工贸易的转移,东南亚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不断减小,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则不断增大,产业转移引起的贸易顺差转移十分明显。 4.跨国公司对中国的投资加大了中美双边贸易不平衡的规模。我国政局的长期稳定,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低廉的劳动力,使得大量跨国公司把原本由本国生产或出口的商品及服务转移到其在华子公司进行生产,并将其对美的出口也转移到中国统计中,从而扩大了中国对美的外贸顺差。而转移的顺差规模也随着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从改革开放伊始的几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6年的近700亿美元,占2006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5.8%,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规模排在全球各国的第四位,列发展中国家第一。同时,在华的外资企业对美的出口也远远大于进口,并且其对美的净出口额从1996年100多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800亿美元,占当年我国对美贸易顺差的近70%。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建厂再向美出口的形式,加大了中美贸易不平衡的规模,是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大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应对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对策 由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产生原因可知,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状况的产生责任不在于中国。但毕竟由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的巨大和逐年增加已经成为影响中美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美国多次指责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力和压低人民币汇率是影响美国对华贸易的重要原因,并对中国施加压力。因此,在强调美国对中美贸易不平衡负有主要责任的同时,中国也应采取一些措施推动双方贸易向均衡化方向发展,既不给美国提供指责中国的口实,又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 1.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实现提高中国出口效益的同时,减少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发展速度很快,规模也很大,但从总体看仍是一种以数量扩展为主的增长方式,自主品牌建设薄弱,出口产品附加值低,主要利润为知识产权开发企业和品牌销售企业获得,我国的贸易利益较少。同时,外贸增长主要是依靠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粗放投入实现的,增长的效率和质量不高,增长的基础脆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对对美国市场冲击很大,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对中美贸易的长期发展不利。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建设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使我国传统制造业逐渐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走向中端,进而走向高端,换言之,必须从委托加工或制造的低层次作业方式,走向自行设计的高层次,逐渐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不断实现产业的升级换代,提高国际竞争力,也实现从产业结构国际分工的层次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 2.通过发展境外加工贸易,转移部分对美贸易顺差。我国对美贸易顺差的一部分是由于周边国家将其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对欧美出口摩擦较大商品的加工组装工序转移到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和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我们可以借鉴日本、韩 国等国家对我国加工贸易投资的做法星空体育APP下载平台,在不对我国产业安全、出口、就业造成大的影响前提下,鼓励一部分企业把后续加工能力转移出去,带动中国加工设备和上游产品的出口,就近开拓市场,或利用当地配额直接向美国出口。加工贸易对外转移的重点是国内原材料、零部件供给率较高的产品,最后一道加工环节增值率较低的产品和国内生产能力相对过剩的对美被动配额出口产品。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同时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3.开拓进口渠道,通过大订单的高科技产品进口平衡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中国对美国的出口产品主要是拥有劳动力比较优势的加工贸易。而美国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中国对其航空航天、生物技术、电子技术等方面的产品具有广泛的需求。但由于美国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政策,使其对我国出口的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很低比较优势难以发挥。因此,我国一方面要进一步发展与美国的政治关系,力促其放弃对中国出口的歧视性政策,鼓励其用实际行动构筑建设性伙伴关系;另一方面要做好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工作,通过这些企业施压使美国政府放宽对中国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在美国现在已经允许出口的高科技产品领域,中国可以发挥政府的作用,通过大订单减弱双方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2006年,国务院副总理率领大型采购团访问美国,与美国达成162亿美元的采购协议。2007年,中国商务部代表团又与美国签署采购协议138个,总金额达到326亿美元。通过这些大订单的采购,既可以控制我国对美的贸易顺差规模,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又可以在外交谈判上获得主动,为我国外贸发展争取良好的国际空间。 4.适时稳妥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按照美国的说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过低是造成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的重要原因,中国应当使人民币升值。但从20世纪80年代日元升值在解决日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中的作用看,人民币升值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不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改革也是必要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前几次的汇率改革对经济发展都产生了积极作用。当前,在人民币币值低估情况下,中国的出口企业即使出口低附加值产品也能卖得出去,卖出去后即使销售利润很低也能在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方面获得收益补偿。这样在全社会的生产要素和其他资源流动方面产生负面效应,造成低端产品消耗大量资源,而高附加值产品的潜在可用资源被挤占。因此,通过汇率制度改革,扩大人民币升值幅度,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也有利于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增强国际竞争力,也将一部分对美贸易顺差转移出去,降低不平衡的规模。我们要在不受外国左右的基础上,适时稳妥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改革。 5.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减少美国在此问题上挑起争执。不可否认,我国在打击盗版音像资料,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一方面可以扩大对美知识产权的购买,增加对美的进口,减小中美贸易不平衡规模,另一方面对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作用。在经济发展初期,对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不利影响还不十分明显,反而可以低成本地发展加工工业。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加强自主创新的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行。通过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使科技创新得到应有的市场回报,将极大增强人们的科研创新热情,进而提高产品附加值、优化产业结构,改变我国现有的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方式。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无论是在贯彻科学发展观上,还是减少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已日益成为政府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货物贸易的强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保持着高增长态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82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为46.11亿美元,2003年达到了1020.32亿美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4.42%,大大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加入WTO后,我国服务贸易规模稳步扩大,预计2012年全年将超过4700亿美元,同比增幅约13%,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10.8%,较上年提高约0.5个百分点。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仍相对滞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国学术界对于服务贸易研究起步较晚。在加入WTO以后,随着中国服务贸易打快速发展,国内学者对于服务贸易的研究有了大幅的进展,成果颇丰。危旭芳(2004)选取我国1985年~2001年数据对国内生产总值与服务贸易的相关性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大于服务贸易出口。胡日东(2005)选取我国1982年~2004年的统计数据,对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服务贸易出口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反之,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潘爱民(2006)采用协整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发现服务贸易进口对经济增长影响较为显著,大于服务贸易出口。温思美(2008)采用协整分析方法,发现服务贸易出口能够长期促进经济发展。丁立贵(2012) 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证明经济增长与服务贸易总额以及服务贸易进口之间存在双向的促进关系,同时经济增长是服务贸易出口的格兰杰原因,而服务贸易出口不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
服务贸易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影响经济增长:一是服务贸易总体规模,对总需求有着直接的影响;二是服务贸易结构,通过资源的使用效率与配置产生影响。因此,探究服务贸易与我国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就需要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国内学者多采用定量分析对服务贸易与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关系加以研究,定性分析研究较少。本文在借鉴与学习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